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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自治区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培训班在我校开班

添加时间:2024-07-30 作者: 浏览次数:

7月29日,由自治区农牧厅主办、学校承办的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第48、49期暨内蒙古农业大学2024年第一期培训班开班。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左合君,自治区农牧厅人事处副处长苏日塔拉图出席开班仪式。来自区内11个市(盟)的50名“头雁”学员、经济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参加开班仪式。

左合君在致辞中介绍了学校的历史沿革、发展历史,特别说明了近年来学校在开展乡村振兴和“头雁”培育项目等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他表示,学校承担“头雁”项目,是自治区农牧厅对学校的信任与支持,学校将继续整合各方资源并发挥优势,一如既往做好“头雁”培育工作,为“头雁”充电赋能,助力各位“头雁”成为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骨干力量。他希望学员们要学真经见实效,提升强农兴农的本领;要积极分享,在互鉴互助中创新创业;要主动担当,带领“群雁”齐飞。

苏日塔拉图说,开办本次培训班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参训学员的理论素养和专业能力,提升农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将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为乡村产业振兴领头雁,切实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助力内蒙古乡村全面振兴。

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赵元凤作为授课教师和导师代表表示会在教学过程中全力以赴,积极沟通,与各位老师一起帮助学员在自己的产业中实现最大效益。“头雁”项目培训班2023年学员代表底步丰分享了参加培训的心得体会,2024年学员代表王德浩表示将珍惜学习机会,认真学习课程,积极交流心得,共同探讨问题,做到学以致用,将所学知识转化为推动乡镇振兴的实际动力。

左合君为学员代表授班旗,苏日塔拉图为学员代表佩戴“头雁”徽章,赵元凤与帮扶学员代表进行了签约。

本次培训方案围绕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专业技能、研讨交流和考察互访等四大课程模块进行制定,选派校内外相关专业专家以知识传授、专家讲座、研讨交流等教学模式进行授课。

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项目是2022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为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主动作为。学校一直高度重视“头雁”项目实施工作,自2023年11月承办以来,成立了学校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领导小组,通过整合多学科优势和教学资源,按照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采取“4个一”培育模式,即采取累计一个月集中授课、一学期线上学习、一系列考察互访、一名导师帮扶指导的“四个一”培育模式,对带头人开展为期1年的定制化、体验式、孵化型培育,在2023年“头雁”培训中有很多亮点特色,同时取得了良好的培育效果。经过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我校2023年开展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为合格。

2024年我校将继续总结经验,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和自治区农牧厅有关要求,继续优化培育方案,合理设计培育课程,落实并加强导 师指导帮扶,积极选树典型,扩大“头雁”的影响力,不断提升“头雁”项目的培育质量,助力自治区乡村产业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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