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转发了《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表彰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和颁发全国绿化奖章的决定》,我校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决定称,为加快国土绿化步伐,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生态建设的积极性,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全国绿化委员会决定对在国土绿化事业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城市、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我校始终高度重视校园绿化工作,注重环境建设和社会效益,效果明显,且交替传承,始终不渝,形成了制度和良性循环,与此同时,力争打造一所突出农、林特色一流的西部园林式花园学府。学校连续多次被评为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绿化先进单位。
我校地处北方干旱半干旱气候带,自然环境条件差。春季多风,夏季干旱,秋季霜早,冬季严寒,年降水量在300—350mm左右,作物生长季节短,绿化难度大,成活率低,养护成本高,且适宜生长的树木品种较少,在这种情况下,学校充分发挥自身学科优势,以农林为基础,可持续性拓展,经过几代农大人的不懈努力,连年逐步引进,不断试种,到目前为止,全校绿化面积约35.4万m2,有各类乔、灌木及古树和稀有品种80—90余种,树木1.8万株,且生长旺盛,保护完整。校园草、花、灌、乔搭配合理,分布均匀、层次分明、错落有序。不仅营造了优美、和谐的育人环境,同时又为学生提供了实习基地。学校每年春秋二季都要组织学生参与自治区大青山生态义务植树活动,现义务植树林带已经逐步发挥其生态作用。既美化了荒山,又提高了师生的全民意识。
目前,我校校园内树木林立、苍松翠柏、绿树成荫、景色优美、环境怡人、鸟语花香,成为享誉区内外的花园式学府。